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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擔保主要是說擔保人為了確保投標人能夠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參加投標活動而向投標人提供的保證。投標人在投標時間限制內取消投標文件,或者中標后沒有立刻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擔保人需要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一般保證情形:
1、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不撤回投標;
2、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收到招標人發出的中標通知書后,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簽署合同;
3、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收到招標人發出的中標通知書后,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提交履約擔保。
擔保方式:
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規定或者在工程建設合同中約定,可采用銀行保函、專業擔保公司保證、定金(保證金)。
擔保額度:
擔保金額一般為投標總價的2%,最高不得超過80萬人民幣。
擔保期限: 投標擔保的有效期
投標企業擔保的時間期限需要在進行保證施工合同中規定,保證工程合同可以規定的時間截止目前時間為投標時間期限后的30天至180天。